新闻中心

以专业服务与客户满意度的最高境界为目标而不懈努力

你当前位置 冰球突破 > 新闻中心

冰球突破官方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发布时间:2024-05-11 04:39:41    阅读量: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五条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十一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冰球突破官方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十二条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第十四条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晋级的条件:(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二)胜任本职工作;(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五条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第十六条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第十七条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第十八条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冰球突破官方网站,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因不胜任现任职务被调任下级职务,其警衔高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的,应当调整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调整警衔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

  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警衔降级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人民警察受警衔降级处分后,其警衔晋级的期限按照降级后的警衔等级重新计算。

  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第二十三条国家安全部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的警衔工作适用本条例。

  国家安全部门、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的人民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司法警察警衔授予和晋级的批准权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参照本条例规定。

  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管理部门中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不实行警衔制度。